《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以下簡稱63號文)印發后,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迅速行動,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南、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15個省已經印發整合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海南、貴州、云南、甘肅、青海、寧夏等省(區)已實現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以及政府采購四類公共資源在統一平臺上交易。浙江、江西、湖北、海南、貴州、云南、甘肅7個省已初步建成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為加強對地方落實工作的督促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了整合工作通報制度,對地方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進行總結、通報,確保63號文部署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工作進展緩慢,推進力度不夠的地方,將通過約談等方式進行督促。